文/哲仕超级购买理由战略公司
我们前面讲了企业做创意的标准,大企业和小企业不一样,其实其他方面也如此,包括大家最常说的“创新”这个词。
平时大家一说到创新,好像就觉得那是大企业更应该做的事情,搞产品创新、模式创新、创意创新,做各种研发与创新的预算是大企业该去投入的事情,小企业不应该去做。实际这种想法就是严重错误的。小企业不仅要创新,而且对小企业来说,创新是“刚需”!大企业反而不一定。
道理和前面讲大、小企业对创意的要求标准一样的,特别是行业领导企业,在竞争上来说,大企业是处于有先天压倒性优势的:实力强,资源多,钱也多……它只要做到不出问题,正常竞争,他就是稳赢的,大家都赢不了他,所以大企业对创新的需求,其实从生意的角度去看,不是他们的刚需!反而是小企业,基于前面说的情况,除非你能创新、能通过新的方式去竞争,否则你是没有赢的概率的。
我经常把大企业比作是冲锋枪手,小企业比作是狙击枪手。
大企业就像冲锋枪手,冲锋枪的优势是子弹多,连续射击能力强,一枪打不中,还可以快速地接着突突突……后面更多的子弹雨飞向目标,及时补漏!所以对冲锋枪手来说,只要一出现射击的机会,就应该立刻进行扫射,不需要作太多的思考和瞄准准备,依靠子弹多、连续射击能力强的压倒性优势就足以压制和干掉敌人。
小企业更像是狙击枪,对狙击枪手来说,和冲锋枪的打法刚好相反:狙击枪的机会很多时候就只有一次,它必须要求枪手做到一枪毙敌。如果狙击枪手第一枪开枪后没有击中目标,那接下来的胜算就非常小了,而且自己的危险值也立刻翻倍,很可能自己反过去成为敌人的射击目标,因为在开枪后,自己再要接着开第二枪需要的时间和机会基本上没有了,而且在开枪后已经把自己暴露给了敌人。
基于类似的情况,小企业更多的是需要发挥一枪毙敌的效果,在大企业还没关注你的时候,你从一个侧面,或者一个不起眼的位置,做好充分的准备然后发起你最大最强的攻击,这也是大家讲的小企业要聚焦一个细分领域,避开大企业的正面竞争,发挥像狙击枪一样的偷袭才有取胜的机会。
再回到相对小企业来说大企业对创新的需求并不是刚需的话题,大企业优势是子弹充足,谁先开枪对于大企业来说并不重要,他可以在敌人开枪之后,只要对方不是直接把自己干掉了,他可以在后面发挥出冲锋枪的连续射击优势压制敌人。
这就可以形成一种“让小企业创新,我再跟进”的大企业专属策略,自己创新在市场与生意层面来说,对大企业并不是特别重要的事情了。就如中国现在的BAT三大巨头,他们很多投资和业务,并非是依靠自己去研发和创新出来的,而是发挥着自己的资源和实力优势,看到市场上某个创新性的项目不错,再跟进收购或者复制。然后用自己更优势的资源和配套服务更好地去服务消费者,从而最终在市场上胜出。
当然这种“让小企业创新,我再跟进”的大企业专属策略,如果站在更高的企业社会责任层面来说一定不是我们要提倡的,但这并不影响它在市场和生意层面上来说是大企业的一种有效策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