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哲仕超级购买理由战略公司
创意是推导出来的,不是从灵感迸发出来的。
所以在哲仕,我们给客户的提案原则上是只提供一个方案,因为正确的答案就只有一个。我们的这个方案是通过一整套系统行动的方法论得出来,我经常说我们的创意是通过算法算出来的,不是碰撞出来的。
就像1+1=2一样,它的答案就是2,你要说觉得2不太好,咱们觉得用3会不会更好,那就不是靠算法了,是靠运气。
推导出来的创意,每一步都有明确的原则和标准,每一环都有清晰的动作目的和准则。
我们非常反对用灵感和碰撞做创意,因为那样首先是创意出来的时间不可控,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广告公司,特别是创意人和设计师,他们做创意的方式就是深夜点一支烟,美其名曰:找灵感!最后没有什么想法,就把锅甩给灵感,说没有灵感。有灵感就有创意,没灵感就没创意。
其次是用灵感做出来的创意,最多算一种个人感觉和观点,感觉这东西,你的感和别人的感都不一样,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感觉,没有什么依据,就算在一起的几个人感觉都到一起了,这样出来的创意有没有效,靠的也是运气。
而用方法体系推导出来的创意,我们不仅能控制时间,还能控制质量,确保创意的有效性、科学性。我说哲仕有自己的创意方法体系,就是掌握一种创意生产流程。我们生产创意就不是靠运气和感觉,而是靠方法体系。但这个方法体系的形成和完善的过程非常的漫长和枯燥。
环环相扣,所有的动作都是系统动作,所有的创意都是一个创意
很多广告公司和设计公司,在做创意的时候之所靠灵感和碰撞,都是因为他们在对工作的理解上就出现了误区,一开始就错了。
比如几乎所有广告公司在公司内部,都将客户的工作拆分成几个部分,然后分成几个部门去进行,他们会分成策略部、文案部、设计部。甚至设计部又拆分成LOGO设计师、包装设计师、物料设计师等等等。
这样的工作方式,就是将工作砍碎了,各个环节当成一个独立的工作,各自发挥自己的创意,就不可避免的导致了做LOGO设计的设计师只管自己的LOGO有没有创意,包装设计师则只管自己的包装美不美。各自为战,发挥灵感,天马行空,最后每个环节都很有“创意”,但却都脱离了本质,脱离了最终目标,无法解决问题。
这就是认识决定方法,就是为什么我们在本书的第一篇就是和大家一起认清营销的本质,到第二篇才是讲方法。因为我们对一件事情,有本质的认识,就自然有方法,没有认识就没有方法,没有方法就只能靠灵感、靠碰撞。
而基于系统方法的创意生产流程,我们就会发现,这里面所有的动作,都是系统动作,所有的工作创意其实都是一个创意。
这就是我们在前面讲过的,企业从战略定位、产品开发、品牌命名、产品包装到广告设计等等,每一个工作,都环环相扣,又共为一个工作。都是一个目标,一个共同的原则。
做产品开发时就是在思考如何开发一个购买理由,做包装创意时就是在思考如何呈现这个购买理由,做广告话语创意时就是在思考如何引爆这个购买理由,做广告设计时就是思考如何传播这个购买理由……
每一步,都环环相扣,所有的动作都是系统动作,所有的创意都是一个创意。所有的目标,都是围绕一个目标。不靠灵感,只靠方法,从为什么要做这个创意,到从哪里开始做,这个创意要去解决什么问题,解决的程度标准是什么,都清晰明确。
在系统方法的创意生产流程中,我们的工作团队中,人人都是全程参与,比如包装设计师,他必须从品牌战略部分就开始参与项目,到品牌符号、品牌话语,然后到包装设计,他知道怎么来的,也知道自己的工作要去到哪里,知道自己在做包装设计创意时要解决什么问题、创意任务是什么。
所以我也经常将哲仕的团队,称为全能型创意生产工人,甚至以前专门写过一篇文章,叫《哲仕要做创意行业的特种兵》。在哲仕,即使是一个最普通的设计师,他也是站在战略层面在思考自己的设计方案,这样做出来的创意,才是正确的创意,才不会偏离创意的本质,才能真正解决具体问题。
这样的创意,就是算法,不是灵感!